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一体化在线平台建设作出顶层规划和总体部署。日前,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国家层面出台的首部规范在线政务服务的行政法规,《规定》围绕当前群众网上办事的痛点堵点和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开展在线政务服务建设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顶层设计,为全国在线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指明了方向。《规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顺应新时代电子政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创新成果。
《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以在线政务服务身份验证、材料提交、文件归档等核心环节为突破口,有效解决了各地区各部门在提升和拓展政务服务实践中遇到的“三个关键”问题。
一是通过明确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政务领域的法律效力,解决了企业群众办事“多次跑”、窗口人员“反复核”的关键问题。《规定》解决了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的法律效力,极大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方便了基层群众办事。
二是通过明确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解决在线政务服务“三少一快”的关键问题。要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填、少报、少走、快办”,核心在于电子证照的应用。《规定》从法规层面解决了电子证照的合法性问题,必将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应用,助力全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换挡提速。
三是通过明确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解决在线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的关键问题。长期以来,纸质文件归档成为制约政府办公无纸化的突出问题。《规定》明确提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文件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为政府全面无纸化办公、提升服务效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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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moj.gov.cn/news/content/2019-05/08/zcjd_234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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